政协三河市委员会委员守则

2022-03-26


政协三河市委员会委员守则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40号)和省市委要求,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守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与市委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二、加强理论武装。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学习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政协理论和时事政治,学习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做“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合格委员。

三、坚持团结民主。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合作共事。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凝聚人心的工作,全力打造与通州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四、忠实履行职责。牢记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市政协及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视察、调研等活动,广泛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关键领域,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通过提案、社情民意、大会发言及其他形式建言献策。

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与所在界别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充分发挥委员在界别中的代表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献计出力。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利用多种方式方法和平台渠道,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六、正确行使权利。依据政协章程规定,认真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政协组织和会议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全市重大事务的协商讨论。关心政协事业,对市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七、严格遵章守纪。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政协章程,认真执行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按时出席政协全体会议,严守会议纪律,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会中因病、因事不能全程参加会议,本人须提前提出书面请假报告。对无故缺席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全体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协委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

八、树立良好形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激情干事业、挑战不可能的作风常态,保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务实为民的高尚品德,维护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和人民政协的崇高荣誉

九、本守则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施行,其解释权属常务委员会。



分享